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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儲域
數據庫加密 諾亞防勒索訪問域
數據庫防水壩 數據庫防火墻 數據庫安全審計 動態脫敏流動域
靜態脫敏 數據水印 API審計 API防控 醫療防統方運維服務
數據庫運維服務 中間件運維服務 國產信創改造服務 駐場運維服務 供數服務安全咨詢服務
數據出境安全治理服務 數據安全能力評估認證服務 數據安全風險評估服務 數據安全治理咨詢服務 數據分類分級咨詢服務 個人信息風險評估服務 數據安全檢查服務黃 鵬
國家工業信息安全發展研究中心副總工程師兼信息政策所所長,正高級工程師
《數據安全法》體現了國家對數據安全領域的高度關注,其主要亮點包括以下幾個方面:
一是追求維護數據安全與引導數字經濟發展之間實現動態化平衡。該法聚焦數據安全領域的突出問題,提出數據安全制度、數據安全保護義務、政務數據安全與開放等,確保數據活動符合安全要求。
與此同時,該法納入發展數字經濟理念,推動政務數據開放利用,利用數據提升公共服務的智能化水平,培育數據交易市場。因此,該法總體上體現了國家統籌發展和安全的基本理念。
二是更加重視數據安全制度的建設。該法將數據安全制度單獨作為一章進行規定,明確提出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,確定重要數據具體目錄,并提出了核心數據的新概念。通過明確數據安全風險評估、報告、信息共享、監測預警機制、應急處置機制、安全審查制度、出口管制制度等,強化內控制度建設,防控數據安全風險。
三是加強對國家數據安全工作的統籌,確定行業安全責任、監管與統籌協調的主體。該法重新明確了監管職責,確定各地區、各部門的主體責任,由網信部門發揮統籌協調職能,工業、電信、交通、金融等主管部門承擔相關行業和領域的監管職責,公安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等承擔相關職責范圍的監管職責。通過明確國家層面的統籌協調職能,確保后續國家數據安全戰略和重大方針政策的有效落地和執行。
四是增加對數據泄露活動危及國家安全的處罰力度。該法增加了對違反國家核心數據管理制度的處罰力度,對危害國家主權、安全和發展利益的,非法向境外提供重要數據的,處以最高1000萬元罰款。因此,該法對數據安全風險設置了基本“紅線”,一旦數據泄露事件危及國家安全,將面臨巨額罰款。
《數據安全法》作為數據領域的基礎性法律,是數據要素國家戰略的法治基礎。未來發展數據要素市場將真正做到有法可依、有章可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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